关于2026年中央、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下达分配计划的公示
为充分发挥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吉财村指〔2026〕217号)、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6年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的通知》(吉财村指〔2026〕71号)要求,按照中央及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原则,拟向宁江区、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预下达2026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,用于开展开发式帮扶和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。现对拟分配计划公示如下:
一、计划分配依据
本次分配严格遵循《松原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》(松财联发〔2021〕841号)等相关规定,依据中央和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原则,结合全市常态化帮扶工作需要,明确中央及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。
二、计划分配额度
此次预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共计255万元。具体分配如下:
宁江区:196万元(其中,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87万元、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9万元),主要用于开发式帮扶任务。
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:59万元(全部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),主要用于欠发达林场巩固提升任务。
三、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
松原市农业农村局
地址: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567号
松原市财政局
地址: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
四、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
市农业农村局:0438—2115608
市财政局:0438—5075041
监督举报邮箱:synyncbf@163.com
松原市农业农村局
2026年6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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